机舱的门一打开,迎面而来的热空气渗透进我的毛孔。
空气里参杂着潮湿发酵的水蒸气,结结实实地填补着干涩起褶的皮肤。
飞机下落的后遗症在我身上久久无法褪去,两边的鼓膜像是招惹了了正负电子,努力地吸引着对方。耳蜗里像是在开着一场正到达高潮的音乐会,只听得里面金鼓齐鸣,狂风恶浪。
技术拙略的演奏家演绎着嘈杂的旋律,曲调混沌不堪,只把面前的乐器敲的哐哐作响。台下的观众掌声雷鸣,高声呐喊,也不知在夸赞着什么。
我品不出这抽象的旋律,只觉得山塌地陷,振聋发聩,仿佛有千万根紧实的发条被一次性地劈开,高速地旋转着,齐齐地击打在单薄的耳膜上。
我明白三年前得的慢性耳鸣又开始发作了,脑袋里嗡嗡一片。我记起医生先前提到过吞咽技巧,说是可以缓解眩晕,可我尝试了几次却始终不见效果,许久后便放弃了。也好,少了些周围熙熙攘攘的嘈杂总能降些温度吧。
我拖着沉重的行李和酸痛的双腿下了电梯,随着人流来到了取行李的站台。站在我左边的先生用左手扇抖着身上的Prada开衫外套,时不时地撩起刘海用真丝手帕擦拭着汗水,那手帕看似很是柔软,上面精致地秀着一小串法语单字,字母头上还带着音标。
他的皮肤被晒成了焦糖色,像是魁北克产的枫糖浆和云南弥勒种的甘蔗糖的混合,是我熟悉又陌生的颜色。尽管如此,可他眼睛一周和额头的皮肤却很细腻,将面颊分割成了一块一块不大不小的形状。
我抬头看了看航班信息,这个点到深圳的飞机除了从温哥华来就是夏威夷。刚刚下飞机时没有注意到他,我便猜想着这位先生应该是刚从夏威夷度假回来。
耳鸣一阵一阵地袭来,隐隐约约掺拌着刺痛感,除了肚子咕嘟咕嘟的哀嚎,我听不到任何声音。
我已经二十个小时没有碰一口食物了,我从不在飞机上吃饭,因为对飞机坠毁带有着莫名的惶恐,更不想让飞机失事后肚子里的最后一顿饭是机餐。这是小时候跟着外公养成的习惯,现如今外公已经不在了,可毛病却一直保留着。
我站在大老远就看到了行李箱滚动到了滑动带上,便抖了抖麻木的双腿,托起行李就往机场外跑。
刚出机场大门便看到了一辆晃眼的黄色野马,倚靠在车旁边的是冯可枫。他安静地站着,戴着个墨镜,怀里抱着一个牛皮纸袋,里面是给我的零食,他早有准备,因为他知道我是不会在飞机上吃饭的。
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。
事实上关于他的每一幕我都没有忘记过:午后的阳光洒在他的脸上,他的皮肤像牛奶一样透亮,棱角分明的颧骨和下颚骨丝毫不冲突。他那天穿着一件过档的白色长T,衣服上写着硕大的三个字---“欢迎可”。
举觞白眼望青天,皎如玉树临风前。
他是我唯一爱过的人,这并不可笑,可笑的是他并不爱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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